一、了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细则,轻松应对税务难题
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深入推进,6项专项附加扣除细则的出台,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**。**将针对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进行详细解读,帮助读者轻松应对税务难题。
1.子女教育支出
子女教育支出是指纳税人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发生的支出。具体包括:
(1)学前教育阶段支出: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。
(2)学历教育阶段支出: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。
2.继续教育支出
继续教育支出是指纳税人为本人或配偶继续接受学历教育、职业资格教育发生的支出。具体包括:
(1)学历教育阶段支出:每年12000元。
(2)职业资格教育阶段支出:每年36000元。
3.大病医疗支出
大病医疗支出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药费用中,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。具体扣除标准如下:
(1)年度内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,按30%扣除。
(2)年度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0元的部分,按30%扣除。
4.住房贷款利息支出
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指纳税人在购买住房时,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。具体扣除标准如下:
(1)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:每月1000元。
(2)二套房贷款利息支出:每月1000元。
5.住房租金支出
住房租金支出是指纳税人在租赁住房时,向房东支付的租金。具体扣除标准如下:
(1)直辖市、省会(首府)城市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,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。
(2)其他城市,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。
6.赡养老人支出
赡养老人支出是指纳税人为其父母、子女以外的其他直系亲属或者非直系亲属支付的赡养费用。具体扣除标准如下:
(1)每个被赡养人每月2000元。
(2)年度内超过2000元的部分,按30%扣除。
通过以上解读,相信大家对6项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在享受这些**的我们也要确保合规操作,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希望**能帮助您轻松应对税务难题,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。